女囚體力比不上男囚,只能做些洗衣做飯的粗活,沒辦法做那些苦力,而大部分女囚流放後,都被髮配到了邊境,邊境常年有將士軍卒駐守,荒涼之地,生活枯燥,常年沒有異性,女囚一旦被髮配到軍營中,便真的是淪落。
她們白天需要做軍營的後勤工作,洗衣服,做飯,縫補軍人破舊的衣服,沒有休息,比奴婢還要辛苦。不僅如此,她們還要進行日常簡單的大夫事宜,軍人時常會受傷,她們必須學會基礎的包紮、煎藥和照顧軍人的起居,她們是軍營最低等的奴婢,什麼雜事都要學會做。
而到了晚上,她們會被多數軍士凌辱,因為她們多數是罪犯或者罪犯的妻女,身上戴罪,無法抵抗,更是毫無尊嚴。
整體是很慘的,因為古代屬於男權主義社會,女人地位是比較低的,平時都會低看女人一等,更何況女人犯罪了,會胖男人更加看不起,所以對待女人的犯罪懲罰是很厲害的。
古代女囚犯,犯了罪以後把她們關在牢房裡,跟男犯人一樣必須幹體力活,吃些簡單的食物,失去了自由,重刑犯不得和外人交談。日子一天不如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