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在進行房屋建築問題設計的時候,並沒有將整合灶使用考慮在其中,只考慮到了回煙問題,設計了主煙道和副煙道。所以這也就造成了建築設計與整合灶之間的衝突問題。
       2、整合灶排煙的原理是向下排煙,所以需要在公共煙道下方開孔,但是有些建築設計的公共煙道是上方開孔。所以如果在下方開孔的話,那麼距離樓下房屋的上方開孔就變得很近,這樣就有可能會造成煙霧往下排,從而排到樓下住戶家裡。這種情況很容易讓樓下住戶與樓上住戶之間產生糾紛問題。
一樓只要有公用煙道是可以安裝的。沒有任何規定一樓不可以安裝整合灶。整合在排煙的方式才用的是下排煙方式。一樓使用者只要具備公用排煙道的話就可以進行排油煙的。如果新樓沒有公用煙道的話。整合灶就使用不了。因為整合灶的下排煙如果一樓使用者對外打眼排煙的話。由於太低會對過往人產生影響。所以不建議安裝整合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