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指導性案例可以當判例甚至法律來適應,但是不是證據。證據必須與本案有關。
檢察機關指導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應當在事實認定、證據運用、法律適用、政策把握、辦案方法等方面對辦理類似案件具有指導意義,因此,指導性案例具有指導辦案、統一適用等多種功能,但顧名思義,指導功能最為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