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提供擔保不上徵信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擔保人為他人的民間借貸合同提供擔保的,該擔保行為不涉及銀行授信,不屬於銀行需統計的徵信記錄。
二是擔保人為他人購銷合同行為提供擔保的,也不會在徵信報告中予以記錄和反映。擔保人所提供的擔保只要涉及銀行金融機構授信業務的,都會在徵信報告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