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0歲,男22歲,方可結婚。
雖然低於最低結婚年齡不能結婚,但是法律並不禁止你們談戀愛,進行正常的男女朋友關係的交往。
而且,低於最低結婚年齡懷孕的,依然受法律保護。(懷孕時,女方最低不得低於14週歲,否則男方屬於刑事犯罪)
低於最低結婚年齡生了孩子,孩子可以正常上戶,公安機關不得拒絕。(懷孕時,女方最低不得低於14週歲,否則男方屬於刑事犯罪)
我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標準的劃分綜合考慮到了地區差異的實際情況,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中國港臺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
寧夏、內蒙古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20週歲,女18週歲作爲本地區的最低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