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價格調整的範圍涉及三類水價: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各類學校、幼兒園、物業公司、孤兒院、養老院、環衛、園林、市政、消防等公用事業用水)價格由1.03元/噸調整爲1.16元/噸。
非居民用水(除居民和特種行業外的用水)價格即原行政事業單位用水、工業用水和經營、基建用水分別由1.30元/噸、1.26元/噸和1.85元/噸,統一調整爲1.66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