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實刑重
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種,而緩刑是與判處實刑相區別的執行方式。緩刑比拘役更好。
拘役也可以被緩刑,但是緩刑不一定是拘役,緩刑可以適用於有期徒刑等。
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