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戶口清理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頓內容
   通過開展我校集體戶口清理整頓工作,要重點發現並解決以下問題:一是因工作調動、辭職等原因已離開我校的教職工,本人或子女戶口仍空掛在我校集體戶的二是畢業超過2年的畢業生,戶口仍空掛在我校集體戶口的。
   二、清理整頓方法
   (一)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我校集體戶教職工,具備遷移條件的,將戶口遷到住房所在地對查無下落的人員,予以凍結戶口。
   (二)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我校集體戶口教職工,可投靠在津直系親屬的,徵得親屬同意後,將戶口遷到直系親屬家庭戶內可投靠在津親友的,徵得親友同意後,可遷到親友所在家庭戶內對查無下落的人員,予以凍結戶口。
   (三)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且已離開我校的集體戶教職工,具備遷移條件的,將戶口及時遷出不具備遷移條件的,要將戶口凍結對查無下落人員,按失蹤人員予以註銷戶口。
   (四)畢業超過2年,戶口仍空掛在我校集體戶的畢業生,動員遷出(長期無法取得聯繫的,各學院協助查找去向)拒絕遷出和查無下落的,予以凍結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