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與原條的區別:
原木:是原條長向按尺寸、形狀、質量的標準規定或特殊規定截成一定長度的木段,這個木段稱爲原木。
規格:一般規定材長不超過12m或40英尺刨切材材長一般在260cm至320cm以上,長度進級按倍數增加徑級不超過120cm。
原條是伐倒杉木經過打枝、剝皮後,未經加工造材的杉木樹幹稱爲杉原條,也稱原條。
尺寸規定:稍端直徑6-12cm以上(6cm系實足尺寸),檢尺長自5m以上,以1m進級檢尺徑自8cm以上,以2cm進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