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經營許可證
經營方式:收集、貯存、綜合利用
經營範圍:廢油回收、加工、銷售(以上經營範圍中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項審批,按審批的項目和時限開展經營活動)
2、再生資源回收營業執照
經營範圍:生產性廢舊金屬的收購及銷售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收購及銷售(以上經營範圍中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項審批,按審批的項目和時限開展經營活動)
3、回收再生資源和廢機油必須登記爲有限公司
4、必須有危險品運輸車輛3輛以上
5、必須有3輛車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
6、必須有3人以上的駕駛員爲道路普貨、危貨運輸駕駛員
7、必須有3人以上的駕駛員爲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
8、回收省會城市爲二線城市廢品的單位必須有8輛清運車輛(500kg----1500kg噸位)
9、廢舊電瓶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