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確認是省內異地就醫還是跨省異地就醫,如果是前者則不需要備案。
2、如果是跨省異地就醫,參保人員憑藉“社會保障卡”在參保地社保中心填寫“異地就醫備案審批表”辦理登記。
3、審批備案後,按照就近原則,在居住地定點1-3家醫療機構,期限一般一年確定一次定點機構社保單位審批後,備案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