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處是事業單位,其職能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令、法規,制定本市的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城區環衛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3、對城區建築垃圾及其他渣土實施管理
4、負責城區範圍內的主次幹道、公共場所和各單位委託的衛生保潔以及各種生活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事業單位是國家爲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通常情況下,如果是下屬於環衛處的話。環衛處屬於事業單位。 但是也有很多環衛工是編外人員。所以很多環衛工也不屬於事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