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電路,區別是
電子指用電器中的一個部件,是個具體的物體。
電路是用電器工作時電流所流經的路線。
電力是電氣工程的強電部分,主要研究電能的提供(即電能的產生——發電系統)、傳輸(電力線路傳輸)、變換(高低壓變換,變壓器、斷路器接觸器)電力分爲高壓電、電壓變配電。
電子是指電氣工程的弱電部分,主要研究信息的處理、變換電子又可分爲兩塊——電子電路和電子系統。電子電路(電子元件:製作電路板和電子設計的電子零部件,如二極管三極管、硅類、LED燈。電子器件:由單個和多個電路板組成的一個電子功能器件)電子系統:由電子設備組成的系統即——弱電工程系統。
電子電路,爲微電子電路,比如印製板這些,電機驅動等。
電力電路,爲強電電路,比如高壓線路,電力傳導電路。火線零線這類。電子線路”:是指含有晶體三極管、場效應管等電子器件,並且能實現某種特定電功能的電路。(引自《電子線路》,第二版前言,謝嘉奎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
電路:電流可在其中流通的器件或媒質的組合。
(引自國標GB/T2900,4.1)
一般理解是“電子線路是由電子器件組合成的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