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商鋪和住宅比例,目前沒有新的國家標準。很多年以前,國家關於城市商業網點的配套有一個指導標準,商業物業面積是總建築面積4%,現在的情況是大大超過。
商住用地,商業和住宅各佔多少比例,控規指標是沒有統一衡量標準的,這要看項目位置特點,當地商業發展狀況,商業定位等多方面的因素綜合考量,首先要進行市場調查和市場分析,然後確定商業定位,最後確定商業建設規模,說到底是開發商自己說了算。規劃部門只管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化率。
商業配比(按面積),目前國內大多數城市商業物業面積占城市住宅總面積的5%至8%之間。
按人口計算的商業配比,一般發達國家是人均1-1.2平方米,我國是人均0.8-1平方米。
如果項目位置特別好,周邊是成熟社區,居住人口多,可以定位爲市級、區域商業中心,或者說商業業態定位具有較強的幅射能力,商業可以多做一些。否則就老老實實按小區居住人口建社區商業。
商業與住宅面積配比法:
外向型的社區商業面積與住宅面積之比在5%—11%之間
中間型的商業面積和住宅面積之比在2%—5%之間
內向型商業面積與住宅面積的2%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