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二)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組織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工人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本,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範圍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本
(六)有獨立承受民事職責的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