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格式規範如下:
第一層爲一、二、三。
第二層爲(一) 、(二) 、(三)。
第三層爲1、2、3。
第四層爲(1)、(2)、(3)。
第五層爲①、②、③。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正文中四個結構層次序數,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註。
公文標題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