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編制不是全國通用的。教師的編制是事業編制,是以縣爲單位,根據本縣的國民經濟和社會、人口發展狀況,由縣機構編制辦制訂好全縣的事業單位(包括教師編制),報省、市委審批後確定。
因此,1位教師在本縣某學校是在編教師,在本縣可由教育局相互調動,想調入外縣,就相當困難了。教師所考取和評審獲得的專業技術職稱(如小教高級、中教高級)在全國是可以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