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納入領導班子成員管理。因爲新的安全生產法將安全生產單位設立安全總監列爲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爲更好發揮安全總監的專業作用,必須將其列爲領導班子成員,給予法定職責,充分發揮其安全專業優勢,將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紮實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