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扣除是指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項目。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扣除5000元和“三險一金”,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