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與農業合作社標準不同,家庭農場需具有50畝以上的土地,並且有一定數額的流動資金。通過申請由縣級主管批准。農業合作社和專業合作社必須擁有150畝以上的土地。經上級人民政府和工商管理局審批,並且有固定財產,如加工設備,農田作業機械。流動資金和抵壓資產,由村民自願加入,必須擁有四人以上有能力者參與。經村委會推薦而產生的互能互助,所產生的自主聯營羣體。國家批准後可享受優惠政策和直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