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攜帶家庭户口本,身份證,村委會證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申請辦理户口本合併登記手續。我十年前辦理過,當時我父親去世,我申請把我母親的户口遷到我的家庭户口本上就是這樣辦的。
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在符合當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內無其他子女等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合併户口當事人雙方可以各自帶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證、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開具的加蓋印章的證明(説明合併户口的理由)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户籍科,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