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一種違建行為,因為自家的庭院挖魚塘存在着安全隱患,國家有明確規定,在建築好的樓房和住宅不改變外地形地貌的情況下,屬於自己的私有財產,在房屋樓外搭建和挖魚塘等都屬於違章建築,如果是在自己的庭院種花養草,種菜和不毀壞原貌的情況下是可以的,如果是挖魚塘的情況下,存在着安全的隱患,有對樓層和小區人員造成不安全的隱患,自己的庭院只有使用權,沒有隨便改變,改變外貌的權利,所以説,如果想挖魚塘的情況下,必須要提出申請,申請過以後批准了,方可以挖魚塘,如果是沒有批准的情況下,就屬於違章建築,是違法行為。
一樓自家庭院挖魚池當然屬於違建。
一樓自家庭院,如果有產權,也只是使用權,不是所有權,不是自己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購買房子前,庭院的使用性質,就已經備案了的,你可以種花種草,喝茶,不影響建築、其他人員的安全。如果挖魚池,就改變了庭院的使用性質,而且也可能有安全隱患。
所以,即使是自家庭院,也不能挖魚池。
不算違建,一樓自家庭院本身就有產權的,屬於這裏的私有財產,可以在自家庭院建造小型的養魚池,供觀賞,不算違法建造,因為現在很多賣樓的商家在一樓都會給用户留下一片空間主要是為了促銷樓的業績,同時,也能夠給一樓的用户留下一片很好的私人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