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帶上飛機。
乘飛機時,相機及配套使用的電池及其它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不能在放在行李中託運,因行李託運是一個自己無法控制的過程,遇上相機這種又貴或又重的物品,一方面容易在行李傳送帶等環節丟失,另一方面也容易摔壞,只能自己帶過安檢,背上飛機妥善保管。
備用鋰離子電池,應按如下規則攜帶運輸:
(1)只可放置在隨身行李中攜帶。
(2)應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可將備用電池放置於原廠零售包裝中或對電極進行絕緣處理——例如將暴露的電極用膠布粘住、將電池單獨裝在在塑料帶或保護袋中
(3)單個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應超過100Wh。
(4)經運營人(航空公司)批准,可攜帶額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備用鋰離子電池,但不能超過2塊。
數碼相機配套使用的電池目前都沒有超過100Wh的,一般最大容量的也在20Wh之內,所以就再算加三四塊備用電池,也只要和相機一起隨身攜帶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