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時如果你能打電話的情況下是屬於跟單位説一聲,就不算遲到,受傷沒法打也不算,而如果能打電話的情況下沒有打,那肯定算遲到了。在交通事故中只有你不是主責或者全責的,你還可以去單位申請工傷賠償呢。一般賠償也不多的,一般就是補貼幾個月工資。
工作遲到時間發生車禍的,只要不是自己對意外承受主要職責的,都能夠認定為工傷。因為雖然遲到了,但是當事人仍然是在去工作的路中,是因履行職務或者業務的原由而發生意外,所以也構成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遇交通事故遲到不算遲到
如果你發生的交通事故不是由其負主要責任的,屬於工傷,享受工傷待遇,用人單位不應扣工資。自然這個也不算是遲到了,不用擔心。你的這個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包括遲到時間、上下班線路及是否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是不是自己的原因導致的,通常情況下,在上下班合理的時間內(包括遲到、早退)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