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是指在不改變高層次人才人事、檔案、户籍、社保等關係前提下,我市用人單位按照“政府引導、市場調節、契約管理”的原則,通過顧問指導、兼職服務、技術合作、聯合開發等柔性方式,從外地引進高層次專家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