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承租人與房東簽有合同,如果在合同規定的年限內,因有特殊原困,身體不適或家庭有急事生意無法做下去。按所籤合同內容有規定,提前一個月與房東聯繫説明情況並找到下家。並把要接手的人與房東見面,最後房東確認以後方可完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