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辦理調動就行,以下是市內調動手續:
1、教師個人要求調動的,必須向所在單位提交書面申請,遞交《XX區教職工調動申請表》(下稱《調動申請表》),申請被批准後,申請人方可到擬調入單位聯繫或應聘。每一位申請人只能落實一個接收單位。
2、申請人找到接收單位的,需由接收單位在《調動申請表》中籤署意見申請人找不到接收單位的,應及時向原所在單位書面申請撤消調動申請,並辦理續聘手續。
3、申請人將已簽署調出、調入單位意見的《調動申請表》送交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4、調動審批、手續辦理日程安排:見教育局的通知。
5、調動手續辦理程序:
(1)已被批准調動者先到教育局人事科開具《XX區教育局調令》
(2)憑《XX區教育局調令》先到所在單位負責人處開具《寧波市教育系統介紹信》,再到單位會計處開具《供給介紹信》
(3)持上述二份介紹信到教育局人事科調換教育局開具的《幹部介紹信》和《XX區教育局供給介紹信》
(4)教育局人事科開具的二份介紹信到新的接受單位負責人處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