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或本人直系親屬的檔案管理單位通過人事檔案證明或者到派出所開具。針對兩種情況需要注意的事項:
1、通過自己或任一直系親屬的人事檔案證明親屬關係,需要複印檔案中的相關文件並加蓋檔案管理單位的印鑑,可以據此作為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2、到派出所開證明,派出所查閲户籍底檔的相關記錄,然後出具證明,不過派出所的證明一般不會給開具。
獻血證的親屬使用範圍是父母、子女和配偶(法定受益人)。免費用血標準:無償獻血累計600毫升以下的,本人免費享用兩倍量的醫療用血(每獻血100毫升返還血費220元)無償獻血累計600毫升以上、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免費享用三倍量的醫療用血。
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牀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