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謠言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散佈謠言屬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