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資料到區總工會領取勞模醫療互助保險申請表。
第二步: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並由所在區(市)縣總工會或產業工委簽署意見 (凡市屬單位的人員由所在產業工委簽署,無工作單位人員或區屬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區(市)縣總工會簽署)。
第三步:申請人向區總工會遞交申請表,並提供“要件”。
第四步:工作人員進行核實並簽署意見後,統一在每年9月30日前發放勞模醫療互助保險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