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只要能提供合法的使用證明,住宅可以用來註冊公司。
但值得注意的是,對於一些需要改為經營性用房的住宅,還需要經有利害關係業主的同意和確認才可以申請註冊公司
小區住宅可以用作註冊公司,新規定允許將住宅地址用作經營地址。但凡能提供合法的使用證明,就可向工商局申請註冊登記,但也並非所有住宅都可以用以註冊公司,對於一些影響居民安全和環境衞生的,則不可將小區住宅用作公司的註冊地址。
將小區的住宅地址作為公司的註冊地址需要提供證明,也即證明房屋的使用者是本人,比如需要房產證等。使用小區的出租房屋的,如果想要在小區的出租屋內註冊公司,需要有房屋提供者的證明,或有租賃合同,紅本簽字,可以不需有房產證,但需要證明實際的情況,等待確認後,工商局便會給與辦理註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