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事物在發生、發展、變化過程中所表現的內在聯繫性和客觀形式。本質:事物存在的根據。某類事物區別於其它事物的基本特質。
本質是事物的根本特徵,是同類現象中一般的或共同的東西現象是事物本質的外部表現,是局部的、個別的。
因此,本質比現象深刻、單純,現象則比本質豐富、生動。不同的現象可以具有共同的本質,同一本質可以表現為千差萬別的現象。
地球上已發現的生物有數百萬種,各有其特殊的生命形態,表現為無限複雜多樣的生命現象,但它們都有着共同的本質,都是核酸和蛋白質的存在方式。
相對於現象,本質的特點包括
本質是指事物內部諸要素或事物之間必然的聯繫,本質隱藏於現象之中並通過現象表現出來,人們看不見摸不着必須通過理性思維去把握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