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都是由發文單位解釋的。公文的發佈有很嚴格的程序和要求,不僅程序嚴謹,字型字號字體、格式、排版等都要求非常規範。
公文的解釋權,本着誰發文誰解釋的原則,公文所涉及的所有內容,解釋權都歸發文單位所有,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具有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