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不是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不是項目經理,他們是項目的兩個經理。項目經理是落實項目質量、安全、進度、成本管理責任保證體系,全面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的重要管理崗位。項目負責人是負責建設項目的經理。
項目負責人與項目經理的區別:
項目負責人代表業主(甲方),項目經理代表施工方(乙方)。
項目負責人是相關項目的主要職責,項目經理是監督管理職責。
項目負責人對項目前期、實施期和後期的相關工作具有最終決定權項目經理主要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相關負責人和人員進行管理和監督,並執行政策。
項目負責人也對與項目有關的問題負責,而項目經理不需要。
對於規模小、過程簡單的項目,項目經理和項目負責人可以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