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費使用範圍包括.用於基層工會開展春送崗位、夏送清涼、金秋助學和冬送温暖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送温暖是每年節日,主要是春節,各級黨委、政府都會安排向困難羣眾“送温暖”活動,主要形式是發送慰問金、食品、衣物、其它物資。送温暖是為困難者捎去黨和政府的關懷,是真心解決弱勢者的難處。它不是黨和政府的“節日作業”,是責任和義務。“送温暖”是面鏡子,反映黨執政興國的工作作風、工作態度、工作方法。通過“送温暖”探尋如何進一步轉變幹部作風的現實路徑,通過送温暖活動黨員幹部可以零距離和羣眾進行互動交流,瞭解羣眾的期望,聽取羣眾的建議。更好的做到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