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訴就是一種處理決定,它是檢察院審查認為證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證據不足,經過退回補充偵查依然沒有取得足以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而作出的提前終止訴訟的決定。一經作出,即產生刑事訴訟終止的效力。而撤案則是偵查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從而撤銷案件,都是一種處理決定,如果作出存疑不起訴,就不用再撤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