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內之事,意思是本分之內的事情,指自己應負責任的事情。出自《聖諭廣訓·孝訓》:“皆孝子分內之事也。”
分內側重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由機構內獨立出的部分,一般側重內外,比如“分內分外”。份內側重指名位、職責、權利的限度。一般指名位為以內,職責以內,權利以內,工作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