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出自宋代陸游《老學庵筆記》。州官:即縣官,是一地的父母官。這句話的意思是:只允許你們當官的放火,卻不許我們老百姓點燈照明。指有權有勢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