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帶齊支取審核所需資料,到中心辦理公積金支取初審。
2、初審完打印支取單據,後回單位加蓋全套財務印鑑章,返送到中心,領取支票。
3、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託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不予批准時,説明理由,退回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