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規定,公安機關在依法打擊處理違法犯罪嫌疑人時,要依法採集犯罪嫌疑人的指紋,血液,身高等詳細信息,並錄入公安機關專門的信息庫內,此採集工作是由辦理案件的民警獨立完成,指紋採集在派出所內,沒有專門的部門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