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退貨、換貨或修理。
2、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換貨或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俢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