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電池,電動車長期不用,電池沒有及時充電已經損壞,只能更換電池。
電動車長期不用,應該充滿電,放置陰涼乾燥處,並10天一次定期充電。
電動車使用過程中不能讓電池過放電,做到淺放勤充。騎行時,要注意不能讓電瓶過放電,蓄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後,繼續放電稱為過放電。過放電容易引起電瓶嚴重虧電,從而大大地縮短其使用壽命。所以蓄電池使用時應儘量避免深度放電,做到淺放勤充。
電瓶注意事項:
1、正確掌握充電時間:蓄電池以放電深度為60%-70%時充一次電最佳。
2、嚴禁存放時虧電:虧電狀態是指電池使用後沒有及時充電。在虧電狀態存放電池,很容易出現硫酸鹽化,硫酸鉛結晶物附着在極板上,堵塞了電離子通道,造成充電不足,電池容量下降。
虧電狀態閒置時間越長,電池損壞越重。因此,電池閒置不用時,應每月補充電一次,這樣能較好地保持電池健康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