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回家,暫緩執行,是對行政拘留處罰有異議,需要申訴,就是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維持原處罰決定,還可以行政訴訟,一審維持原決定,還可以上訴二審,再維持原決定,那就必須去拘留所執行拘留了,但是行政複議以及行政訴訟期間,是可以回家正常生活的,但傳喚隨叫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