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5天內暫時不執行行政拘留決定。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行政拘留的法律流程為:
1、公安機關依法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的案件
2、受理案件後依法對案件進行調查
3、有證據證明有違法治安管理的事實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4、執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