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專款專用,專項、專人審批開支,本着統籌安排,量入為出的原則,由單位財務統一核算。
(二)管理專項資金應設置“專項資金管理台帳”進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對專項工作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專項工作完成後,應根據有關要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當年不能完成的專項工作,其資金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