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大多數地區,4月底不適宜移栽櫻花樹。
移栽櫻花樹的最佳時期,是秋季落葉後一週左右(11月上中旬),或春季發芽前半個月左右(魯南地區3月中旬)。4月底,櫻花樹已經發芽多日,樹體內部儲存的營養消耗過多,移栽成活率會嚴重下降,並且移栽技術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