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類項目是指以政府名義發文修建的項目。
不可以單獨做為一個工程的名稱,只能以附加條件或備註的形式出現。
比如有的政府單位用自己的土地建房用作辦公房,還是屬於經營性用房。
非經營性公建僅指不用於經營的公共建築,如廣場上的值班室,水管的鋪設,電線的鋪設,網絡線路的鋪設,綠地等。
公建用水是指為了完成公共設施建設所發生的用水,比如修路等其他需要用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