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債權人和被債權人(債務人)
1、
定義不同,債權人指的是銀行或金融機構借貸人和供應商。他們或者給予了公司貸款,或為公司提供了存貨物資和設備而債權人則是指債之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2、
權利不同,債權人的權利有:代位權、轉讓權和撤銷訴權而債務人的權利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後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以及債權無效抗辯權。
3、
行使的義務不相同,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是有義務按照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向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同時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其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