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情權。即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2、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3、批評權和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4、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5、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賠償權。依法向本單位提出要求賠償的權利
7、防護權。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8、教育培訓權。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