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王信發表的文章,該文明確虛擬幣應定性為互聯網積分,並指出應積極研究建立管理框架,開展監測監管工作。要明確互聯網積分管理的“三條底線”:
①禁止掛鈎人民幣,絕不能和人民幣進行雙向兑換
②控制使用範圍,互聯網積分的使用範圍須在平台內部,一些平台上參與交易的不同法人主體之間不能通用,消費者之間不能相互轉讓
③限制持有收益,虛擬貨幣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